“辽宁省卫生法学会”成立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卫生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612在沈阳召开。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陈永祥,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助理巡视员孙步新,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省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营养学会,厅机关有关处室的领导,及123名来自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大专院校,省级相关事业单位、军队、法学界、企业等单位的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会议由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刘鸿德主持,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致开幕词。韩厅长说,该学会的成立标志着辽宁广大卫生法学工作者有了自己的学术组织,将是辽宁卫生法学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孙隆椿、陈永祥同志分别发表讲话。孙会长说:辽宁卫生法的工作和卫生法学研究有着自己的优势,在卫生法的教学学科建设、公共卫生和执法监督领域方面的学术研究有自己的特色,在全国是领先的。陈永祥副主任在讲话中希望辽宁省卫生法学会在卫生行政执法的研究与实践、在培训各级卫生监督员方面发挥学会的人才荟萃优势,创一流社团。新当选的会长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所长窦志勇同志发表了致辞。他代表本届理事会表示将积极开展学会工作,积极开展卫生法学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为社会稳定和谐、为维护公民的权益作出积极的贡献。

大会通过了《辽宁省卫生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该学会挂靠于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它的成立,是全省卫生法学工作者及热爱卫生法学工作的人士期待已久的幸事,为他们搭建了沟通、交流与施展才华的平台,对全省卫生法制建设将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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