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省级公立医院规范执业情况检查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打击非法行医政策法规,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安徽省卫生厅于今年年初分别于17个市级卫生局和20个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打击非法行医目标责任书。

为此,安徽省卫生厅近日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省20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质、科室承包或对外租赁承包、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是否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

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与省卫生厅签订的依法执业责任书,成立整顿医疗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建督查小组,加强对门诊和病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本次督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本不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场随机抽查273名医护人员,未发现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无承包租赁科室现象,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都经过审批,未发现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未发现使用假劣器材药品。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执业责任制,从省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登记表看,除个别医疗机构发现问题已进行整改外,大多数医疗机构都能比较规范执业。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个别科室有进修医生多带带执业情况,医院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省立新安医院在自查中发现妇产科有一名医生有跨类别执业现象,及时调整了该医生工作岗位。

  督查组对收到的涉及省直医疗机构的举报投诉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今后,省卫生厅将根据责任书的内容,不定期检查。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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