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中考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消除食物中毒隐患,维护学校及社会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从六月份起,浙江省、市、区三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动开展以“金箭二号在行动”,保障高、中考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为内容的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
2006年6月5日浙江省卫生厅组织杭州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分三组对各高、中考考点内食堂、副食品店及考点周边的小餐饮店、副食品店的食品卫生进行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用餐具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储存环节卫生;蔬菜农药检测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
浙江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了确保考试期间考生食品安全,全面部署开展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杭州地区重点做好学校集体供餐、校内食品小卖部和饮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从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登记、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环节卫生、食品保存卫生、食品留样等环节入手,消除隐患,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并落实各考点周边地段食品经营单位和饭店的卫生监督,取缔无证食品摊点,同时落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实质准备,以防万一。并落实考期卫生监督管理,每考点至少要有2名卫生监督员,实施巡回卫生监督,查处超范围经营和无证食品经营,制止或取缔考点外各种形式的擅自设食品摊点、广告义卖、展卖食品等各种违法行为。
嘉兴市专门成立了由13名卫生监督员组成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组,制订下发了2006年度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要求各接待单位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与各学校食堂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制作了2006年高考期间接待单位食品卫生工作登记表,要求各接待单位将食品原料采购、菜单安排等进行每日向驻店监督员进行书面报告。在近期分组对各供餐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将于两个高考日实行卫生监督员定人定点对接待单位实施现场监督保障。
金华市卫生行政部门强化考生定点用餐和饮用水供应单位的卫生监督,对高考生集中食宿处的食堂、餐饮单位及周边餐饮店进行全程跟踪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绍兴市卫生行政部门于近期专门开展了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行动以考生集中食宿处的食堂、餐饮单位及定点中高考区域周边餐饮单位、副食品店为中心,以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存储、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为重点,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检查,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原料新鲜,不得供应生食和半生食海水产品,熟食制品必须烧熟煮透,餐具须消毒保洁等。
温州市卫生部门将在高、中考期间组织卫生执法小组50支,深入各考点开展“金箭二号在行动”卫生监督大检查。明确要求饮食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禁用来历不明的食品;2、不得供应生食和半生食海水产品;3、熟食制品必须烧熟煮透,凉菜不得外购,菜肴留样保存48小时;4、餐具消毒保洁;5、生熟食品及工具、容器必须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海水产品的工具容器要专用;6、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7、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将在考中每天安排卫生执法人员到每个考点蹲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还将按照就近原则在考点周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以保障医疗应急预案能及时启动。以确保考生顺利完成高考任务。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