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为高考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高考期间的卫生安全,6月6-8日,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派出督查组对沈阳、抚顺、锦州、营口、辽阳、铁岭、葫芦岛等市卫生监督所的卫生安全保障行动进行了督查。发现各市卫生监督机构提早行动,积极部署,出动主要监督力量,对辖区内的考点及周边宾招、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均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每个考点选派监督员进行驻点监督,同时发动新闻媒体对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报导,还对所辖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督查。

沈阳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全市共出动监督员936人次,车辆48台次,对76个考点中的6个考点食堂、考点周边1187户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7个宾招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累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26份,对52户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抚顺市5月31日起便对全市18个考点的学校食堂、桶装饮用水、考点附近宾招单位的饮食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因卫生条件较差被勒令尽快整改,否则将被取消高考供餐资格。营口市成立了高考期间卫生安全工作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在考点外分别设立了卫生监督岗,现场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举报。为方便考生及家长,设立了食品卫生监督绿色通道。还专门成立了应急机动队,以便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辽阳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卫生清理整顿的通知》及检查要点,5月24日举办了学校卫生知识培训班,5月22日-6月5日对全市10个考点的学校卫生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动队,制定了《两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示了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铁岭市专门成立了监食工作巡查督导组,于高考前一周便对所负责的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0余家受检单位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葫芦岛市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严禁加工、出售凉拌菜和冷荤食品。

此次全省行动,确保了我省高考期间广大考生、老师及考生家长的卫生安全,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开展。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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