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执法检查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为营造安全的医疗和用药环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麻醉药品用药秩序,青岛市卫生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共检查40余家医疗机构,检查的主要对象是负责药品采购供应的药品器材管理科和负责药品发放的门诊药房。通过查阅有关登记材料、对比药品实际库存发现,大多数被检单位比较规范,未发现明显漏洞。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卡》,并按照购用计划购进和使用,药品保管和使用比较规范,多数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处方权管理严格,并有个人签字备案表。其中市立医院、青医附院、市中心医院等单位药品管理和使用比较规范,胶州市人民医院对药品保管过程把关非常严格,采用了库中库、保险柜和防盗警铃等措施。

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的地方: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卡》申请办理不及时;2、少数单位未按要求对执业医师进行培训考核,无院方新制订的备案授权书;3、毒麻精药品处方管理不规范;4、药品发放后空瓶回收不及时或帐物不符;5、部分医疗机构开具毒麻精药品时无家属授权签字或知情同意书。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对各单位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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