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强化监督执法 控制职业病危害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识与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降低职业病发病率,4月25日至10月底,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关爱职业病患者”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4号行动”(简称“卫监4号行动”)和以“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5号行动”。

“卫监4号行动”的检查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的检出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禁忌症的调离、疑似职业病、职业病患者的进一步诊断和治疗情况,劳动者工伤保险和职业病患者治疗保障体系建立情况;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执业以来职业卫生服务的规范情况,疑似职业病的检出、职业病诊断情况,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报告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情况等。重点监督检查粉尘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建材、冶金、轻工、机械、石油化工等尘肺病与职业中毒多发行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资企业以及2005年发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农民工、临时工及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以及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卫监5号行动”主要检查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立项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重点检查卫生部印发的2005年、2006年抽检计划所列的辖区内用人单位自2003年10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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