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青岛市卫生局、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处处着眼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健康、安全成才的外部环境,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并总结出包括“卫生教育联动、重点执法整治、学生家长协管、学校相互督察、政府阳光采购、自检机构把关、A级单位配餐”等一系列“健康校园”创建经验,在促进学校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学校积极参加“阳光食品工程”,严把原料进货关。为切实加强全市餐饮业食品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与经贸委联合在全市餐饮业中实施了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统一严把食品原料卫生质量关,将合格的食品原料、价格及生产厂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要求集团消费单位利用“青岛市‘菜篮子’与‘三绿工程’”网络服务平台进行采购或集中、定点采购。到目前为止,全市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100多所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全部参加了“阳光食品工程”,在“阳光”平台上统一采购由政府部门把关的食品原料10种、累计3000万公斤,保证了采购食品的安全性,同时也降低了采购成本、规范了采购渠道。这一工作的开展使学校食堂卫生关口前移,有力的保证了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也为全市“阳光食品工程”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在学校建立食堂检验室,把好卫生质量自控关。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质量控制,各学校积极响应卫生和教育部门的号召,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食堂实验室。到目前为止,学校的卫生管理组织由原来的一个领导小组发展到现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卫生管理制度由原来的一个完善细化到16个,使每个关键岗位都有具体的制度要求。全市已有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9所院校、12个校区的30多个食堂建立了检验室,每天对食堂用具特别是熟食容器、熟食刀板和学生餐具等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残检测。据统计,至今已经检验各类样品30多万份,检出农残超标蔬菜150多份,卫生不合格餐具3000多份次。检验结果对学生公示,对不合格蔬菜退回或销毁,发现消毒不合格餐具认真查找原因,并与个人收入挂钩,保证了食品卫生质量,受益学生8万多。此项工作在我市率先开展,受到了全国高校后勤管理委员会的表扬,并在全国高校进行推广。
(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信誉关。在学生食堂中引入风险性和信誉度管理,市卫生局、教育局联手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卫生监督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定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配餐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了现场会,先后举办了十三起学习班,培训学校食堂、学生配餐单位卫生管理人员1600余人。各学校按照标准要求加大投入,积极改造不合理的食堂结构,增添更新餐饮卫生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卫生水平,2004年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对我市全部376个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卫生分级评审,共评出A级学校27所,B级185所,C级139所。根据评审结果,卫生局有的放矢,进行分类监督管理,信誉度高的A级单位主要由学校自律,信誉度一般的B级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信誉度较低而风险较高的C级单位,重点进行监督管理,在卫生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地保障了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四)组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严把卫生监督管理关。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部门担负着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责任。在创建“健康校园”活动中,各级卫生部门加强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针对学生特点,结合防病工作需要,印制了《学校预防食物中毒的具体要求》等宣传材料发到每个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同时多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据统计,自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以来,共组织各种学校卫生大检查15次,出动车辆5000辆次,检查10000余户次,查出卫生安全隐患2000余处,整改2000余处。为了搞好学生餐的安全卫生,从去年开始与青岛早报一起在报纸上公开招聘20名“卫生协管员”,督察学生餐。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预防了食物中毒的发生。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