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针对新调入和招考录用的同志未取得卫生监督员证的实际,受卫生厅的委托,省卫生监督局于2006年3月8-10日举办了“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资格培训班”。培训班上,党委书记何德昌作了讲话,强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安全的迫切需求,新的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卫生监督执法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监管的内容更加复杂,担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卫生监督员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卫生监督机构要针对全省卫生监督队伍普遍存在的法制意识不强、专业水平差、文化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技能训练等问题,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业务培训和廉正教育,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素质,大力推进全省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培训班按照《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的要求,集中学习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法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以及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同时安排时间要求学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献血法》、《母婴保健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自学。此次培训班共有72名同志参加(含局领导、已取得监督员资格证的人员和新调入、录用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学习,有38名未取得卫生监督证的同志参加了结业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职工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执法道德、法律知识和监督管理等相关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贵州省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