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开展3.15专项检查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围绕3.15“消费与环境”主题,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在3.15活动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对少数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

打击非法行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在3.15期间,针对全社会对医疗服务市场的高度关注,省总队采取明查暗访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9个市州20家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管理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3月9日对市区部分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存在医生执业地点不符、超范围宣传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对其中一家给予了处罚;从3月10日起,由总队领导率队,分4个组分赴全省10多个市州对各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传染病防治等执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重点出击清剿违禁食品根据卫生部关于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的公告,省总队对成都伊藤洋华堂商场、黄河商业城、太极大药房、德仁堂大药、杏林大药房、康福隆大药房西门店近20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卖场、库房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公告中的红豆杉食品及含红豆杉成分的食品销售。针对目前保健食品市场良莠不齐的局面,省总队对“醋酸减肥胶囊”、“QQ瘦身减肥泡腾片”等多种违法保健食品进行了拉网式的清查。重点对成都市内同仁堂、德仁堂总店、太极大药房、杏林药房、仁达平价药房等20余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监督人员认真比照查处名单,重点查阅了上述单位的进货记录、追踪销售渠道、食品索证、食品标签,未发现所列违规保健食品。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增强了经营单位遵纪守法的意识。

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检查随着饮用水卫生被关注程度的提高,省总队想百姓所想,对成都最大的建材市场销售的涉及饮用水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无证产品,卫生监督人员立即对销售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立即通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目前对该企业已立案调查。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对成都市某公司销售的离子水生成器、健康制水机等水质处理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事件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调查和取证,认定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并依法给予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及时被查处,保护了人民身体健康。

保护师生健康加强高校卫生监管为加强对我省高校的卫生管理,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省总队参加了对高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学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卫生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通过对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大、西南交大等13所高校的检查,发现个别学校未建立起有效的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管理不到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少数学校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现场指导,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了学校各项卫生管理行为,为提高高校整体卫生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成都市成华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卫生执法监督员对成都市成华区的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被检查企业均存在粉尘、苯及其同系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部分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现场不能出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报告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及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等问题。同时还发现劳动者对应该拥有的权利了解较少,执法人员一方面在现场对作业工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宣传,另一方面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关注“消费.环境”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月12日省总队参加了由四川省消费者协会在成都市体育中心举办的大型消费者现场维权及宣传活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医疗、消毒产品、化妆品、放射及职业卫生、卫生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约300人次;现场和其他途径受理举报投诉共20余件。3.15宣传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将立即行动,对消费者举报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省总队在“3.15”期间的一系列行动,为构建安全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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