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5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5年,根据甘肃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一是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保健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的整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完成了154家全省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申请单位的复核验收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和甘肃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是结合甘肃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较少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市州卫生监督机构对经营环节的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中抽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家,美容美发店73家,药店69家,化妆品批发市场经营户70家。共抽查各类化妆品793种,查处超期化妆品23种59袋(瓶),未取得卫生部特殊批准文号的化妆品54种97袋(瓶),“三无”化妆品2种。对省级化妆品专项督查组查出的未取得卫生部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宣传特殊功效、盗用、套用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的95种化妆品已组织进一步的查处。

三是对省直13家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科室对外承包出租、临床用血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8月份参加全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督察。共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59家,依法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征》非法行医的4家,查处超诊疗科目的32家,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的45家,对外承包出租科室的5家,药店坐堂行医的9家,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266人。另外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们检查各类医疗机构614家,查处违法违纪262家,行政处罚6家,查处非法行医13家,依法取缔13家,调查处理举报投诉22起,没收医疗器械2件/台,并给予罚款处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覆盖面广、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安排部署了全省集中式消毒餐具专项整治工作。对省内64家生产企业的持证情况、生产条件及卫生状况、工作人员健康证明,自检实验室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原材料及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次专项整治中我所与兰州市皋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手取缔了2家未取得省级卫生许可证且不具备生产条件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的集中式餐具消毒生产企业。酒泉市和临夏州分别对辖区内2家和1家未取得省级卫生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的集中式餐具消毒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天水市、武威市、庆阳市、金昌市、嘉峪关市、甘南州卫生监督所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复清洗使用消毒餐具并收费的40家使用单位也进行了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在全省集中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总结大会上,全省64家生产企业与省卫生监督所签订了卫生质量承诺书,保证集中式餐具消毒行业规范、有序地发展,让消费者放心,让“消毒碗(筷)”成为“放心碗(筷)”。

(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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