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导手册》的精神,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组织人员依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对全省26家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考核工作。
量化评审工作实施过程。2004年6月,陕西省在宝鸡召开了全省矿泉水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就全省矿泉水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了专题安排。2004年8-9月,对要求申报A级企业的14家企业进行了初评和现场监督检测,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给了各个企业,要求其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进行整改。10月,组织专家完成了对已进行整改的11家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议,共有9家企业符合要求,建议授予A级企业。自2005年5月9日开始,对2004年未通过A级验收的8家企业、6家B级企业和1家C级企业进行了初评和现场监督检测,要求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7月,专家组对已进行整改的8家A级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其中5家企业符合A级企业要求,2家企业符合B级企业要求;
量化评审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陕西省卫生监督所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在评审工作中确定了“建筑设计与布局、卫生设施与设备卫生、卫生制度与管理、检验和质量控制系统”四方面工作重点,并对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的内容,逐条进行落实。在量化评审工作中,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的结合,共同决定风险级别,改变重视卫生许可审查、忽视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倾向。在工作过程中,采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对每一项目进行量化评价,以此确定该企业的风险级别和信誉级别。
量化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陕西省地处西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大部分矿泉水生产企业的规模与实力与东南部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虽然绝大多数企业都对生产场所进行了空气净化,并配备了一些检测设备,但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仍有不足。
针对存在问题,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陕西省卫生监督所采取了通过宣贯与现场会结合的方式,让各个生产厂家认识到不足,在与同行业的比较中感受差距。企业因此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加大了改造力度,使卫生观念、生产条件与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