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查获卫生部禁用的红豆杉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2006年第二号公告“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提醒消费者不要食用红豆杉或含红豆杉的食品;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含红豆杉食品的行为”的要求,在省卫生厅的部署下,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对有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据各地报告,浙江省个别地区发现有此类产品的生产销售。2月17日,宁波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对宁波泰康红豆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该公司的宁波专卖店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从2004年8月起共生产200盒(1.4g/包x20包/盒) 含红豆杉的旦丁神茶产品。该产品主要通过宁波和杭州市的2家专卖店进行销售。在该公司生产现场和宁波专卖店没有发现库存产品。目前,宁波市对该公司销售的产品正着手进行追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监督所在对该公司杭州分公司(位于杭州市半山路4号8室)的突击检查时,共查获该产品163盒(1.4g/包X20包/盒)和纸袋装袋泡茶14袋(1.4g/包X20包/盒),均予以临时控制。对违法行为将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照《食品卫生法》作出处罚。

开化县卫生监督所对开化县红豆杉研究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研究所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加工红豆杉果茶,现场查获红豆杉果茶89箱计8000包(规格为2.5g/包)。该县卫生监督机构目前已查封了这些产品,并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对浙江曼地亚红豆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和销售含红豆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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