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06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肠道传染病,保证广大市民愉快地度过2006年新春佳节,根根《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年春节前食品卫生集中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全市40个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于2006年1月20~26日统一行动,开展春节前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市民春节期间密切相关的粮油食品、腌腊制品、汤圆心子、速冻食品、调味食品、休闲食品、酒类、糖果糕点、保健食品以及宾馆、饭店、酒楼的食品卫生等情况。截止25日,全市已出动检查车辆296辆次,参加检查人员1354人次;检查餐饮业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25起。
2006年1月23~24日,市卫生局方明金副局长带领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兵分四路,分别对近郊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的节前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网点64户,督查发现各单位均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定了春节期间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有效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销的食品索证完备,绝大多数食品标签标识齐全;未发现有腐败变质、生虫及假冒伪劣的食品出售和加工。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农贸市场部份熟食经营摊点无相应防蝇防尘等必要的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意织淡薄,个别操作时戴戒子、健康证过期;少数饭店海鲜加工不规范,未设置生食海鲜制作专间,海鲜初加工场地未专用;冰箱内生熟食品混放,工用具无标识,餐食具消毒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对以上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已责成当地卫生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认真处理,并将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春节临近,各地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格认真贯彻《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周密按排好春节期间业务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市民对食品卫生问题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加大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集体用餐报告登记制度,确保市民愉快地度过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