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快速检测 助力卫生监督 为团圆宴护航――四川省、市、区三...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6年春节将至,为了防止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食品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6年1月24日在成都市开展了节前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十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此次检查省、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员22名,分为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的老东北酒楼、东北风味居酒楼、玉林串串香蜀汉店、黄忠菜市场、文杏酒家、欧尚超市、四川玉麒麟酒店、郑氏阳光川菜连锁有限公司等14家餐饮单位、5家农家乐、23家食品经营单位、2个农贸市场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餐具洗消情况、食品加工储存情况、凉菜制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采购禽肉类食品及主要原辅料是否索证;商场、超市销售定型包装食品的索证情况、散装食品销售分区及现场加工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农贸市场销售定型包装食品的索证情况、散装食品销售分区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

在此次检查中,省、市、区卫生监督部门首次使用了快速检测车和快速检测设备,重点组织对凉菜加工场所及人员进行了现场快速细菌检测、对腌腊肉制品作亚硝酸盐残留量检测、对蔬菜作农药残留量检测。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餐饮业、农家乐、食品经营单位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四川省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搞好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食品感官性状和环境卫生状况普遍较好。但有个别餐饮业、农家乐、食品经营单位仍存在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从事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知识缺乏,加工过程中生熟未严格分开,存储食品库房未按规定管理、原料采购索证资料不齐,食品销售区域无明显的标识,个别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说明书有虚假宣传内容等问题。通过对各餐饮、经营单位的部分食品亚硝酸盐含量、肉类水份、蔬菜农药残留、消毒水浓度以及现场食品从业人员手部和食品加工用具细菌数量等项目进行快速检测,大多数项目基本合格,只有个别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使用的洗手消毒液的消毒药浓度不够。针对各食品企业各自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共出具了26份监督意见书。

通过春节前的食品卫生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成都市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确保2006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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