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采取措施强化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强化监督重点,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作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来抓,大大减少了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自辽宁省开展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行动联合检查活动结束后,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针对此次检查中随机抽查的289家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检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饮食安全管理中好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并找出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把培训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能作为工作的重点,使本地区的总体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责任意识,尤其要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按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最低要达到C级食堂标准,才能发放卫生许可证。要对学校食堂经营品种许可进行规范,不允许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存在。

3.加强对农村学校食堂、自备水源基本条件落后的改善工作,要本着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原则,在卫生管理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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