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喜获省直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5年10月24日,在2005年度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山西省卫生监督所被授予省直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在一年多的创建活动中,山西省卫生监督所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卫生监督执法这个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工作"的方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在所内营造出管理科学、执法公正、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充分调动了全所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而且结出了丰硕的果实。省直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的取得标志着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创建活动,我们也深知在工作中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不能盲目乐观。全体职工要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中心,把创建长远规划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积极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探索出具有卫生监督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我们要继续健全创建活动的工作制度,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良性循环机制。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争取早日跨入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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