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深入开展卫生城市督导检查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推动爱国卫生活动社会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深入开展了爱国卫生(卫生城市)的督导检查,以全面提高四川省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截止9月30日,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对宜宾等20余个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的创建、复查、日常管理进行了明查、暗访、监督、指导。

省总队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针对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等不同类别,确定重点、分类指导;对各个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的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市容市貌、社区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参加创建、复查的考核验收等。一方面对城市爱国卫生运动进行暗访,了解城市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水平,为考核验收提供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将爱国卫生(卫生城市)的监督检查与日常的卫生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发挥城市的示范、辐射作用,以城带乡,促进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的共同发展。

所查各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发动深入,群众参与积极。各地结合相应卫生标准,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完善"五小"卫生设施,规范集贸市经营行为,加强传染病防治,强化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了城市整体卫生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地方也存在社区和偏街小巷卫生状况较差,存在较多卫生死角,"五小"卫生设施不足、消毒制度不落实,集贸市场分区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市场内熟食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街面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每次督查活动,监督员均与当地政府爱卫办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提出监督指导意见,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报省爱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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