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开展省直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试点工作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中编办[2003]15号文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分工精神,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省卫生厅2005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提出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试点工作”要求,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决定在省直管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省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调查分析目前用人单位在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切实提高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率和监护水平,并为2006年全省广泛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试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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