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要求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在哈尔滨市举办了全省学校食物中毒预防与处理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底前,各市(地)、县(区)98%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会上,有关领导、专家着重介绍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今后我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就《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食物中毒的预防》、《我省新修改的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释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各地卫生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二、全省按照卫生部明传电报要求,从即日起,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行动,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卫生信誉度为B级和C级的学校食堂。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管理,实行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四、为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建议各学校食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营养配餐。

会议要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全面降低学校食物中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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