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预防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9月14日,青岛市某单位因阀门皮垫老化,导致贮氯库一氯罐氯气泄漏,造成10余名职工憋气、咽部不适、轻微头痛、轻微咳嗽,经治疗后,症状基本缓解。截至9月19日上午11时,除1人仍有轻微咳嗽、活动后憋气等症状外,其余病人均在16日前陆续出院。所有病人肺部胸片均正常。

卫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由于该单位采取的措施得当,操作工及时戴上防毒面具关闭了氯罐阀门,在10分钟控制了整个氯气泄漏事件。该单位紧急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治遭受或可能遭受氯气危害的劳动者,避免了事故的进一步扩展。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所有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以有效预防和处理职业中毒事件:

一、用人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严格依法办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逐条逐项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并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企业的培训、告知、查体等职业病防治的各项义务。

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健康生产,限制使用或淘汰危害劳动者的工艺和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以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并指导企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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