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开展中秋、国庆餐饮业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行动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8月29日,安徽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监5号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上下联动,于2005年9月1日-26日,开展中秋、国庆餐饮业卫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行动(卫监5号行动)。

通知要求;1、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餐饮业单位广泛宣传我国首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组织对餐饮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培训,督促和指导餐饮业经营单位认真对照《规范》各项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2、结合2005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行动着重检查辖区内餐饮业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餐具用具消毒执行情况,食品原料索证情况以及《规范》的执行情况。3、各市、县卫生局必须高度重视"卫监5号行动",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参加行动.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止其生产经营,依法严肃查处。4、在行动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参加检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力度,普及《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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