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把关 加强源头治理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四川省出台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执业准入"六严"措施

四川省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监督与管理并举,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针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现医疗机构及人员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省卫生厅近日出台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师执士执业准入审批及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把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执业准入关口。

一是严格审批。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等法规、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核准医疗机构名称和诊疗科目,不得超范围和不规范审批。

二是严格注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报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要严格依法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特别要核实其资格证书真伪,对难以辨别的必须向发证机关核实。

三是严格校验。对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现场审查,重点核查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对于不符合条例的或实际未开展的诊疗科目,必须予以注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是严格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执业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善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意考核仍不合格的,注销其注册。

五是严格清理。按照注册管理权限进行清查。涉及跨地区核实的,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通力配合,不得推诿,做到不漏一个机构和人员,全面摸清底细,并通过清理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

六是严明纪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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