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评出首批学生配餐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学生配餐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全市学生配餐单位的卫生水平,保障食用配餐学生的饮食安全,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学生配送餐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评审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达不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要求的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发放学生配餐《卫生许可证》,各学校也不得订购其提供的送餐。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在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生餐配餐单位初评和推荐工作的基础上,8月16-19日,抽调5位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食品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11家申报A级单位的学生配餐单位进行了认真验收和评审。最终,8家配餐单位达到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标准,取得了我市第一批学生配送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质。

其余4家未达到A级标准的配餐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卫生组织、卫生制度不完善;2、进货验收纪录、索证登记及索取的证件不合格;3、未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4、配餐加工的功能间不齐全、无检验室等。

此项工作的开展,是青岛市进一步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提高学校卫生整体水平的有益尝试,必将对净化学生配餐市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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