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医疗机构餐饮卫生监督管理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通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4号行动和食品专项整治督导,发现医疗机构内部餐饮卫生管理普遍比较薄弱,在有些地方已经成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盲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餐饮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健康和权益,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机构餐饮卫生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对医疗机构监管往往注重于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许多地方忽略了对医疗机构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为此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一是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医疗机构食堂卫生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卫生监督执法3号、4号行动,将其作为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卫生技术指导,积极宣传《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即将实施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对食堂的投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协助培训食品从业人员,监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消除食物中毒隐患。要将加强医疗机构食堂卫生管理与营造优质医疗服务环境,提高医疗质量相结合,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医院食堂积极争创食品卫生A级单位,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食堂开展一次拉网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餐具消毒、"三防"设施、食品卫生质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等。对检查发现存在一般卫生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违法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对此项行动,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对部分市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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