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开展医疗广告监测工作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违规医疗广告不容忽视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为,掌握湖北省医疗广告市场动态,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今年,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继续开展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截止到2005年6月15日,共监测医疗广告4325条(次)。其中涉嫌违规广告3832条(次),占监测医疗广告的88.6%。违规医疗广告分类为:医疗美容类883条(次),淋病类660条(次),乙型肝炎类551条(次),人(药)流类308条(次),其它类1430条(次)。

违规医疗广告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俗称“软广告”这种形式,以专家访谈、人物传记、专题报道面目出现,容易使患者上当受骗,虚假欺骗程度高。2、违反卫生部明文规定,对禁止做医疗广告的疾病进行宣传,如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3、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且大多打着部队医院的旗号。4、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发布广告。5、美容院违法发布大量涉及医学、中医学方法治疗疾病、以及整形美容的医疗广告。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已将上述违规医疗广告监测结果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配合省工商局严格按照《湖北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违规医疗广告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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