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游泳场所持证率为92.3%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的“浙江卫监三号—加强游泳卫生安全”行动,对省内220家游泳场馆在开放前进行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浙江省游泳场馆卫生状况总体较好,但仍有少数游泳场馆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本次抽检的220家游泳场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92.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率为87%;制定完善消毒制度率为90%;池水消毒有记录(公示牌)率为60%;设置强制性浸脚池合格率为76.3%。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游泳场馆法制观念谈薄,无证擅自开放经营;个别游泳池未安装水处理和消毒设备,浸脚池达不到强制消毒效果;及部分游泳场馆卫生设施设计不合理等。

对此,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各游泳场馆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做好防病工作。对无卫生设施或不完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并追踪查处。凡无循环、过滤消毒设备的场馆,坚决不予发证年检,无证游泳场所应坚决取缔。同时提醒广大游泳者要注意自我保护,如发现遇到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脏、乱、差的,可直接向省卫生监督所或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省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为:0571-87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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