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25日,按照山东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全省启动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2号行动”。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期间,共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水泥等尘肺病多发企业和制鞋、玩具制造、家具制造、皮革加工、化工、五金电镀、蓄电池等职业中毒多发企业4484家,被检查企业的从业人员937363名,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为561126人。各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对1652家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365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发现,《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山东省加大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开展了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检查也发现了许多问题。一是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在上岗前、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不能如实上报本单位的接触尘毒作业的人数,在岗人员得不到定期健康体检,体检出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禁忌症得不到定期复查和调离。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查体率低。在被查的单位中,2004年应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人数为449765人,实际体检281453人,职业健康体检率为62.6%;其中固定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为409367人,2004年应钓口职业健康体检302927人,实际体检212232人,职业健康体检率为70.6%;非固定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为151759人,2004年应参加职业健康体检146838人,实际体检69221人,职业健康体检率为47.1%。二是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和审查制度落实不力。此次对900家企业的927个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存有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58个,进行预评价的项目只有28个,预评价率为3.0%;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为16个,审查率仅为1.7%;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审查的8个,设计审查率5.1%;进行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40个,控制效果评价率仅4.3%;竣工验收项目18个,竣工验收率为1.9%。大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查和验收,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未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存在职业病发病的危险因素。三是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到位,有些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履行防治责任;许多劳动者依法保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观念有待增强.四是在已确诊的部分职业病人中,治疗和疗养等相关待遇没有按法律法规要求落到实处.五是个别地方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职业危害治理的关系,卫生监督执法难度大.
山东省卫生厅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地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新一轮督导检查,并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