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动员群众参与 打好打击非法行医的人民战争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搞好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发动群众参与,震慑不法分子,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统一印制《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告》,从现在起到2006年5月底前在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张贴。动员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对身边发生的欺诈、误导消费者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举报,打好打击非法行医的人民战争。

公告明确地说明了整顿范围、整顿内容、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地址、举报电话,以及吉林省有关打击非法行医的政策和规定可查询吉林省卫生厅网站,使群众看后一目了然,能快速了解这次活动的意义、方式和内容,与政府产生强烈共鸣。本公告的张贴和监管工作将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的具体工作之一,并作为上级监督稽查的内容,各市(州)、县(市、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把张贴公告作为一项社会发动的任务认真执行,要按照公告内的整顿范围逐一下发,务必保证各自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在6月10日以前张贴到位,并能保证随领随有。

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各医疗单位按单位院落入口数,在每一个入口张贴一份。张贴位置应避雨并方便所有患者及群众观看,但不得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至2006年5月底前必须保证公告正常张贴,如有损毁要及时更换。公告的张贴监管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各地的卫生监督人员要督促和指导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完成张贴工作,发现损毁或缺失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医疗机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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