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儿童食品市场卫生状况良好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儿童食品市场秩序,保证儿童食品卫生质量,5月18日,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济南市部分大型超市及中小学周边地区的乳制品、膨化食品、冷食、饮料、糖果、巧克力、饼干、果冻等儿童食品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表明,儿童食品市场卫生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商家进货索证不齐全,散装糖果无规定的食品标签,有些巧克力无任何标识,部分膨化食品、饮料、饼干、果冻等食品添加剂标注不具体;某个体商店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经销的小食品"猫耳朵"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另一种食品"无花果"有厂名无厂址和生产日期,并标有"化痰止咳、生津解渴"疗效用语。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儿童食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将追根溯源,依法查处。

开展食盐市场秩序整顿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履行好卫生部门职责,依法加强食盐市场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食盐卫生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把食盐市场卫生监督作为当前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对辖区内食盐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使用食盐作为食品原料的酱、酱油、酱腌菜等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碘盐加工(含分装)企业卫生许可、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使用食品级碘酸钾加工碘盐情况,产品包装标识以及食品加工用盐是否符合规定。除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还将餐饮业用盐情况列为6月1日开始的卫监3号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大餐饮消费环节使用食盐情况的监控力度,查处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使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非法食盐,将立即查封,并追根溯源,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状况堪忧 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有效改善公共场所空气质量,预防控制经空调系统传播呼吸道传染病,近日,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济南市部分宾馆、商场空调系统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空调使用前进行了清洗和维护。但仍有一些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甚至有的公共场所单位自空调系统安装后从未清洗过,空调过滤器(网)布满灰尘,公共场所经营者缺乏必要的卫生知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相关卫生标准整改落实,确保空调系统运行安全。

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启动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管,日前,省卫生厅发出通知,确定自2005年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市重点抓好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卫生监督,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投料记录和违法使用化妆品原料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标签、标示、说明书及美容美发店无证自制化妆品的行为进行检查。

全省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拉开帷幕 日前,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为重点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是城市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兼职卫生管理员、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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