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大监管力度 创造卫生安全旅游环境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创造卫生、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保障旅游者的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传播,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各地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及其周围区域的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旅游场所大环境卫生及其卫生设施的配备和运行情况;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餐饮用具、公用物品消毒;食品加工工艺流程;供客人使用的备品量及其周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旅游接待单位应对可能出现的卫生问题所建立的应急予警机制等情况。

省卫生监督所于4月21-27日,抽调卫生监督员对九一八纪念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抚顺市平顶山惨案遗址、战犯管理所、锦州市辽沈战役纪念馆、黑山阻击战纪念馆、葫芦岛塔山阻击战纪念馆及其周围的部分餐饮和宾招单位等国家红色精品旅游线路及京沈(沈山段)、沈丹、京哈(沈四段)线高速公路19个服务区进行了全面卫生监督检查。从检查中看到,多数单位为迎接"五一"黄金周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各种场所针对自身条件建立了各项卫生制度,加强了自身卫生管理,完善了设施,重点部位设专人负责,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发现问题主要表现为,餐具保洁不符合卫生要求,部分餐饮单位临时招收的从业人员未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销售环节存在定型包装食品没有索证,散装食品标签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旅店业的脸脚盆没有标示,床上用品备品量不足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求节日前对本单位卫生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各功能区的设施,备品量配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和公用物品必须保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二、各单位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执有健康证方可上岗;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按规定索证,散装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是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对检查中个别情节严重的单位,省卫生监督所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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