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二00五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的通知》精神,200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朝阳、丰台、昌平三个行政辖区内的7所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开诊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级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硬件设施、制度建设、门诊登记、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工作、人员培训等情况。所检查的7所医疗机构中,具有肠道门诊专区规模的6个,专室1个,均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于2005年4月20日正式开诊。上岗人员都经过岗前培训,多数医疗机构能做到"四固定、六分开",并设有专人负责消毒隔离工作。昌平区重视肠道门诊开诊工作,区卫生局专门印发了《关于2005年昌平区肠道门诊设置规范的通知》,要求驻区各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执行;朝阳区设有专室的区属医院,在场地、设备、人员不如大医院的情况下,结合自身条件,多方协调,努力认真地做好开诊、接诊工作。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肠道门诊未设置为专区规模,取药未与普通门诊分开;个别病人病例登记的项目不齐全;个别肠道门诊医疗废物桶未密封加盖;现场询问接诊医生"急性肠道感染"处理程序,个别医生保密意识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随同检查的相关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有关医疗机构提出了改进意见。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肠道门诊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真正做到对急性肠道感染等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首都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