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河北省卫生厅组织的以省卫生监督为主的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市医疗机构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情况、疫情报告、网络直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本次检查的14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大多数医院传染病管理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其中9家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按照要求设立了专用候诊区、专用诊室、专用治疗室、隔离观察室、专用检验室、专用卫生间、专用药房(药柜)和专用放射检查室,网络直报系统完善,运转正常。但也有个别医疗单位存在基础设施配备不全,人员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有5家尚未建立或正在建立感染性疾病科,并且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等诊疗记录登记不全;个别医院虽建立了感染性疾病科,但在就诊流程方面还存在交叉感染的隐患,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还不完善,有迟报漏报现象。为此,河北省卫生厅要求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