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全面了解北京市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市场的监管,2005年1月31日至2月3日,由市卫生局医政处、妇幼处领导带队,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参加的监督检查组对北京市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0人次,检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12家。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执业人员资质,妇幼法规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传染病防治等五个方面。抽查医师50人,合格49人;抽查护士26人,合格26人;抽查其他医务人员17人,合格16人。12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总体情况基本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现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通过此次检查,反映出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者与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欠畅通,为此,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于2005年3月1日召开了12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者的情况通报会,就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信息反馈,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各项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指导,以提高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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