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马晓伟副部长在全国卫生执法监督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12月9日和16日分两期举办了为期8天的"山西省医政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11个市89个县、区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卫生防疫站的538名从事医疗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开幕式上,省卫生厅王峻副厅长、监督处杜家文处长、医政处李和平处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培训班由国家及省内多年从事医疗监督管理工作的专家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废物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和法律责任,以及医政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医政监督执法处罚要点等。
通过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感到受益匪浅,使大家对医政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也为今后的医政监督执法打下基础。培训班结束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上岗考试,大部分学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