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辽宁省卫生厅内部明电精神,11月3日为辽宁省《食品卫生法》统一集中宣传行动日。为了把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抽调二十余名卫生监督员成立六个组,分赴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等市共同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各地领导非常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带领监督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围绕"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这一主题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制作展版、印制宣传画及宣传册、广播等形式在繁华街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地进行宣传,增强了工地负责人及食堂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同时,监督员还深入工地对民工食堂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针对民工食堂的卫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建议。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还对工地食堂卫生负责人、从业人员及现场民工进行了《食品卫生法》宣传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

本次宣传活动,邀请了各地记者进行采访,当地电视台、电台及部分报纸均给予了及时报道。这一活动的开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造了声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气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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