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3日-22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班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而开展的。检查组首先听取卫生、教育、农业、粮食、工商、商务、药监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八个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针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检查组兵分两路,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祥、鲍隆清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武汉市双柳蔬菜集散地、广埠屯集贸市场等31个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现场,抽检了超市中销售的熟肉制品、酱油、蔬菜、馒头等13类78种食品,对政府监管粮食、蔬菜、肉类、水产品的卫生质量以及食品卫生许可,食品中毒事件控制,以及重大食品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湖北省在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全省的食品卫生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因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呈上升趋势,农业投入品滥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屡禁不止,农村中小学食堂卫生状况差,集贸市场存在管理漏洞等。
检查组强调,在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食品卫生的严峻形势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常抓不懈、时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人民群众吃上卫生安全的放心食品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