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严厉打击药店非法行医

2020-11-18 14:4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近,青海省卫生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行医"行为和药店私设"坐堂医"四号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行医"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药店私设"坐堂医"非法开展诊疗等行为依法予以取缔、罚款等行政处罚。

省卫生监督所检查西宁地区药店51家,其中设坐堂医的6家,有坐堂医9名,利用诊疗仪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5家。检查发现部分药店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行医,利用仪器变相开展医学检验检测、咨询等医疗活动,对这些单位分别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取缔4家,责令停止医疗咨询及检测活动5家,没收各种诊疗仪器9件(台),罚款5家、2680元。

西宁市出动监督人员57人次、车辆28辆次,检查药店373家,对非法行医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咨询等医疗服务活动的2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停止执业活动16家,责令改正9家,罚款4家、14850元,没收各种诊疗仪器17件(台)。海北州出动监督人员50人次、车辆12辆次,检查药店38家,并取缔非法行医点一处,查扣各类药品200余种、价值达8000多元。玉树州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检查药店9家,行政处罚2家。果洛州检查药店32家其中责令改正3家,罚款3家、4400元,没收诊疗仪器36件(台)。海西州出动监督人员94人次、车辆6辆次,检查药店67家,其中取缔3家、警告1家。海南州检查药店60家,取缔2家。海东地区出动监督人员216人次,检查药店118家。

通过整治,使"药店行医"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了药店行医行为,保证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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