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厅党组《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评议工作的安排意见》的精神,按照新疆卫生厅关于对全区卫生系统作风评议及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2004年7月9日至8月2日,由卫生厅组织的4个督导组分赴全疆各地对各地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及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区卫生监督所9名同志参加了此项工作。
按照事先制定的督查方案,采取听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档案,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及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疆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行风评议、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窗口形象、监督员行为规范、监督员着装管理、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档案管理、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对全疆15个地州市的96个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对44个卫生监督机构的行风评义情况进行了检查;随机抽取了卫生行政许可档案220份、卫生行政处罚档案205份;对300家管理相对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对全疆各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全疆各地州及地州所在市的医院的非法行医情况也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督查工作,摸清了全疆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机构改革、人员及装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监督员着装、卫生许可及卫生行政处罚等基本情况,为全疆卫生系统进一步搞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今后进一步搞好卫生监督工作,更好地指导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