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6月,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的调研。
全省共有9个省辖市参加了此项工作,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86个,其中省级医院3个,市级医院21个(其中传染病医院8个、妇幼保健院1个),县级医院20个(其中中医院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8个,村(社区)级医疗机构24个(村卫生室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个体诊所1个)。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清洗消毒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2、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3、政府缺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落后;4、损伤性废物普遍未使用专用锐器容器盛放等。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各地采取以下措施:1、政府重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无害化处理先进技术;2、健全医疗机构组织、制度和信息报告体系;3、加强监督和管理;4、制定我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实施细则;5、重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