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采取紧急措施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学在即,也是食物中毒易发季节,为深入贯彻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4〕50号)精神,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9月1-15日对辖区内的大、中、小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一次联合监督检查。

文件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按卫生部及卫生厅的通知要求认真部署,高度重视校园内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尤其是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工作,要充分认识预防和控制校园内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对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发现问题必须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文件还包括"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卫生检查要点"及"学校饮用水卫生检查要点",并对此次检查内容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