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灾后卫生监督在行动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面对今年第十四号强烈热带台风"云娜"的袭击,浙江省及台州、温州两市的卫生监督机构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有关抗台防汛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投入防台抗台工作。

台风过后,根据浙江省卫生厅的指示,省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组会同台州、温州市监督所,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后卫生监督业务指导。截止到8月15日,共出动监督员904人次,分95组应急小分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28个,查处受淹食品3692992公斤,其它副食品近10吨,味精1000包。查处174.8万只死亡鸡鸭,查处腐败变质食品692公斤。发现集中式供水企业水源污染23个,已采取措施的22个,受淹水井660个,已消毒659口。台州地区还抽检食品42份

台风所导致的水灾过后,食品、水源往往受到破坏或不能利用,易导致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为确保灾区人民的安全与健康,省卫生监督所要求受灾地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并明确了灾后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食品方面,一是加强粮油市场和粮油销售户的监督检查。被水淹的大米、大豆、面粉等粮食和食用油不得作为食用粮油和食品工业用原料销售;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对可以利用的部分水淹大米、大豆、面粉等粮食可作为饲料卖给饲料公司,但不得在粮食市场销售。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和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死因不明或被洪水淹死的畜、禽、鱼等食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要依法处罚。三是组织对酿造行业等使用粮食原料的食品生产单位和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严禁购买、使用被水淹的大米、大豆、面粉等粮食和食用油,对低价购买水淹粮食作为食品工业用原料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各类饮用水厂的监督监测,重点做好水源水质的监测,尤其是受洪水淹没的水源,在恢复生产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饮用水方面,一是检查水源周围30米内有无污染源。禁止垃圾堆、粪场、猪牛羊圈、动物尸体等污染物污染水体。二是对水源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饮用水必须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如加明矾或碱式氯化铝等混凝沉淀、漂白粉精或漂白粉精片等);三是加强卫生宣教工作,教育灾民不喝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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