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分为4个小组,于7月23日至8月3日分别对成都、广元、德阳、攀枝花、内江、凉山、宜宾、泸州等市、州的41家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做法,对成都等九个市、州的重点食品商场(超市)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各市、州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放心工程非常重视,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实施散装食品专项整治,使散装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为:部分散装食品标签内容宣传保健食品功效,食品标签不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没有标齐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销售的食品索证制度不健全,卫生档案资料不完整;生、熟食品经营没有分区设置,销售的部分食品无防尘材料遮盖,没有设置隔离设施和禁止触摸标志,消费者随意品尝较为普遍;部分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即加工的食品无专人负责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不到位;无专门的更衣室、分装加工间及洗手消毒等设施;少数卫生监督人员对《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内容没有完全掌握,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督力度不够大,监督指导、宣传教育不到位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对存在问题的超市,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并及时向超市所在地的各市、州卫生局及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市、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档案资料及过期食品销毁处理记录等。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为推动散装食品包装化、遮盖化、标签规范化和专人服务操作化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