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严查民办医疗科研机构非法行医行为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联合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市的二十余家民办医疗科研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民办医疗科研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8家非法行医的民办医疗科研机构,并对一些非法行医研究所进行立案查处。

近几年,医疗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医疗科研所,这些研究所本来只许进行科学研究,但很多机构在未取得行医资格时,就私自为群众治病,这样不仅欺骗了群众,而且延误了一些病人的病情。执法人员在检查20多家民办医疗科研机构时发现,有2?M3挂着"XX病研究所"牌子的机构在非法行医。很多"研究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谓的医务人员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而且其消毒程序不合格,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

据调查,由于这些民办"研究所"的发证机构是各级科委或民政部门,其医疗行为又受卫生部门监督,因此无法对其统一管理。加之流动性大,经常是被取缔一次,就换一个地方再开业,所以监管起来十分困难。一些患者以为研究所要比普通医院医疗水平高,所以一些民办医疗科研机构正是利用这种心理将牌子越挂越大。为此,执法人员提醒群众,有病要到正规医院就医,否则,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因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将无法进行处理。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