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染发类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4年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情况,对化妆品批发市场、美发场所经销、使用的113个品种染发类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了抽检工作,同时对20种染发类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的要求进行卫生质量检测。

本次共抽检113种化妆品,不合格产品13种,占11.50%;13种产品全部为国产化妆品,12种产品无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号,1种产品有效期标识不全。对20种染发类化妆品进行了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全部产品卫生质量符合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要求。

通过检查看出,批发市场经销的染发类化妆品问题较多,特别是多种颜色同品种染发类化妆品共用一个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号。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今后进一步加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法规宣传贯彻,加大化妆品经常性监督,尤其是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卫生监督,切断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流通渠道,以保护消费者健康。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