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强卫生监督力度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4年4月23日,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卫生监督所立即下发了"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职能作用。

截止5月31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4169人次、1042车次,监督检查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等3389家,检查情况表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基本运转正常,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措施、消毒效果监测、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医疗废物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和记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信息系统基本畅通,制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加强了对实验室安全、传染病菌(毒)种管理、生物制品供应渠道等的管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能执行索证制度。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1、部分发热门诊消毒隔离设施(备)配备不足,门诊日志登记不全;2、部分医疗机构的防护用品配备不足,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淡漠;3、少数医疗机构对消毒管理等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医院消毒效果监测;4、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达不到要求;5、部分消毒产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要求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针对检查中的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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