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依法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力度,配合今后一个时期"非典"防治工作,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对各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了解《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贯彻落实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和加强依法监管、纠正违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情况,研究探讨科学规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法规的长效机制等问题。
此次检查是在各地自查和整改基础上进行的抽查。以重点环节为主,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为重点部位,分别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传染病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疫情报告单位及人员履行责任情况、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职责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测试和考核、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认真调查,追根溯源,从制度上、机制上、管理体制上依法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监管办法。此次检查于2月17日开始,本月末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