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日起《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根据上海市整顿办下发的"食品放心工程"冬季行动计划的安排,1月份由市卫生局牵头,联合经委、工商等部门对市售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市、大卖场、食品零售商店销售的散装食品索证情况、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的卫生状况、散装食品的标识、销售散装食品的辅助设施和销售人员的卫生状况、其他管理台账等。
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870人次,监督检查各类超市、卖场、零售商店2487户次,查获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624公斤。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卫生设施布局、散装食品的索证、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上都较好,散装食品销售独立设区,由专人负责分拣、包装,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产品标签和"禁止触摸"的警示标志。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有252家销售散装食品的单位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2、有89家食品经营单位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的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3、有152家食品经营单位的散装食品索证不齐全;4、有99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销售人员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5、个别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针对上述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05份,立案查处28户,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大部分存在问题的单位能够积极整改,复查时卫生状况已有很大改观。
今后,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散装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散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责令并指导其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以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