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依法开展节前卫生大检查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卫生部《关于在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卫生部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在卫生厅的直接领导下,四川省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对食品、饮用水、省级医疗机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拉开了全省双节卫生大检查的序幕。

1.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大检查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电视电话会》的要求,所领导高度重视,把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结合非典防治工作,制定了具体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于12月29日至3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成都市31家省直管餐饮业进行了逐一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消毒;粗加工间、凉菜间、配餐间的布局、功能、设置及各项设施;从业人员健康关况及操作规程;非典防治措施的落实等。对无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登记,防蝇、防尘设施不完善,个人卫生状况差的单位,做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通过此次整顿,规范了餐饮业的行为,宣传了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树立了卫生监督管理的良好形象,保证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了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知识,规范了餐饮业的经营行为,为预?quot;非典"做出了贡献。

2.全面检查医疗机构非典防治措施
2003年12月30日,对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0余家医疗机构的非典防治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发热门诊、预检接诊室(台)、留观室、污水污物处理、消毒产品使用、医院感染管理、疫情登记、报告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引导发热病人就诊标识不明确、就诊程序及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预检分诊设置制度不规范,防护设备不到位、未对预检分诊人员进行培训、预检分诊室与其他科室诊室混用、未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等问题的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

3.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为确保成都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省、市卫生监督部门联合行动,对成都市重点供水单位自来水六厂的水源、水处理情况、日常水质监测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水污染事件处置方案,安全保卫措施等实施了全面监督检查。该水厂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制定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案》,加强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4.检查公共场所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卫生部非典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滨江饭店、双流机场、城北客运中心、成都火车北站等20余家公共场所非典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非典预案、制度的建立,人员落实,防控物品的储备,留验室的设置,室内空气通风换气情况,室内空气和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情况。被检查单位对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均制定了非典型肺炎预案,落实了相关人员;加强对室内空气、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和对从业人员进行预防保健知识及消毒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储备了一定的防护物质和消毒产品;机场、车站对出港(站)旅客均已开始进行红外线体温测定,设立了排查点;成都铁路局疾控中心对本局从广东来的各车次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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