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所开展卫生行政执法稽查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规范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建设一支业务技术精湛、作风优良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切实保障卫生行政执法做到公平、公正,正确处理好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关系,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着装规范》、《四川省卫生执法工作人员五禁止规定》和四川省卫生厅川卫函[2003]597号文件的精神,四川省卫生监督所于12月2日至12月20日对眉山、乐山、宜宾、内江、攀枝花、凉山等部分市州贯彻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卫生执法人员"五禁止"规定和卫生执法车辆标志规范等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稽查。本次稽查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书档案、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此次稽查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在卫生行政执法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的情况较好:

一、执法文书:本次稽查的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都加强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组织了新执法文书的培训,文书均统一印制、专人管理,制定有文书管理规章制度,文书格式统一,书写较为规范,用语比较准确。各市州卫生执法监督所都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案,没有发现违反程序办案或久拖不决的现象。

二、着装:本次稽查的各市州都严格依照《卫生监督员着装规定》加强了着装方面的管理,均在指定厂家定做制服,上班和外出执法时均要求规范着制服,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稽查制度。

三、"五禁止"的实施情况:各市州均认真组织学习省卫生厅"五禁止"的规定,强化督查工作,并将"五禁止"的内容张贴上墙。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违反"五禁止"的情况。

四、执法车辆:为加大执法力度,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各市州均配备了专门的执法车辆,且都喷涂有"卫生执法"字样,执法车辆管理较为规范。

五、具体执法情况:此次还抽查了已被评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企业以及拟评A级的企业和部分公共场所共八家。这些单位均能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较为规范,卫生状况较好。各市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管理相对人较为满意。

但是,在稽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单位的执法文书书写上欠规范,部分市州仍在使用已经废止的旧文书;个别卫生执法人员着制服不穿衬衣、打领带,未统一着黑色皮鞋,各市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由于得不到财政经费支持,自筹资金购置制服,有些市州至今仍未购齐制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形象;有些市州的执法车辆安置了警灯,执法车辆的"卫生执法"字样喷制不规范,且执法车辆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此次检查的某些实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业餐橱比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规范,离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企业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针对此次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四川省卫生监督所已分别向被稽查单位通报了情况,要求尽快完善,切实规范这支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在我省打造一支具有铁的纪律、高超的业务技术、优良的服务意识的卫生执法队伍,为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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