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组织卫生监督员SARS防治骨干培训班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做好今年秋冬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力度,适应当前传染性疾病防治控制工作需要,浙江省卫生厅近日在东阳举办全省非典型肺炎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来自11市和90多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的130多位所长和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学习了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习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涉及的专业知识,如SARS监督执法要点、SARS预防的消毒隔离、疫源地(疫点)消毒技术要求、SARS流调要求等,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了解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交叉感染预防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执法重点。同时,培训班还组织学习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依法防治、科学防治。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在职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全省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为今冬明春可能卷土重来的非典疫情做好技术准备。

 

赞赏支持